各党总(直)支、处级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校纪委拟对今年各党总(直)支和处级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和部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尤其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开展各种形式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情况。
2、学院(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落实“一岗双职” 情况,是否做到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内化到了具体的教学、科研及其他业务工作中,还有什么差距。
3、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情况、本部门重大事项的决定是否经集体讨论决定,需要向师生员工公开的内容有否如实、及时公开。
4、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人事、财务、物资管理的法规和制度情况,以及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情况。
5、处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关事项情况。
6、本部门领导干部遵守“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的情况,本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结合本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了哪些有针对性的教育。
2、建立健全了哪些内部管理制度。
3、在加强监督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4、对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有无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三)落实学校党委关于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相关工作的情况。
(四)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1、有否在机关工作人员中进行宣传教育。
2、有否到学院、基层等服务对象单位听取意见和调研。
3、通过听取意见和自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4、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哪些解决的措施,解决了哪些突出问题。
(五)其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检查时间
自2011年11月20日开始至2011年12月中旬结束。
三、检查方式
校纪委组织若干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考核小组,由校领导带队,分别到各学院、处级部门听取领导班子汇报、查看佐证材料等,然后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确定考核等级,作为年度党建思政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各党总(直)支和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积极做好自查、迎检工作。各党总(直)支和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迎检工作责任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总结,精心准备。各党总(直)支和处级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与总结工作,对照专项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实事求是地写出总结,并整理好佐证材料。总结材料要求写实,于11月15日前报给纪检监察办公室。
(三)边整边改,完善提高。各党总(直)支和处级部门要在自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着力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