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12-09 09:15:23 来源: 作者:林海旦 阅读次数: |
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公布如下: 1.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 2.直线加速器(LA); 3.数字成像X线摄影系统(DR); 4.全景数字X光机; 5.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6.数字减影系统(DSA); 7.磁共振仪(MR); 8.数字X线胃肠机 9.无影灯; 10.实时荧光灯定量PCR仪; 11.呼吸机; 12.电子胃镜; 13.麻醉机; 14.电子肠镜。 以上产品列入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的有效期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鉴于以上产品已按规定实行全省统一论证,并经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采购单位凡在有效期内申请采购上述产品时,无需再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可直接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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