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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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2-02-20 15:23:05  来源:  作者:张陵萍  阅读次数: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杭电研[2009]102

为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培养和激励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也为我校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加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二、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或有重大的工程实践价值。
2、在科学理论、专业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并取得水平较高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应用前景。
3、研究生攻硕至今,在本学科核心以上刊物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4、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文笔通畅,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
5、写作规范。论文要有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正文的写作要符合规定的要求,引用文献要有注释,所列参考文献要全面,体现最新研究成果。
6、论文评审及答辩成绩优良,符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三、评选范围和比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主要为前一年度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凡论文评审及答辩成绩优良者均可参加评选。每年评选出的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篇数不超过前一年度毕业生总数的5%。
办理保密手续且未解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指导老师直接提名,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学院前一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照规定的评选标准进行评议,并根据学校确定的名额进行初选及评审。
初审通过后,各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部。包括初选通过的学位论文,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3、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定优秀学位论文,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批。
4、公布结果。由研究生部在网上予以公示并公布。
5、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等严重学术道德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部提出异议。研究生部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如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并对已授予的学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奖励办法
学校对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我校的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的参选论文,将全部由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推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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